玻璃選用與建筑幕墻所在地區有密切關系,鍍膜玻璃分為陽光控制鍍膜玻璃和低輻射膜 鍍膜玻璃。低輻射膜 鍍膜玻璃又分為高透型LOW-E玻璃和遮陽型LOW-E玻璃(sun-E玻璃)。
遮陽型LOW-E玻璃(sun-E玻璃),它除了具有LOW-E玻璃反射遠紅外線功能外,還可對陽光有一定控制作用。高透型LOW-E適用于高緯、高寒地區;遮陽型LOW-E(sun-E)玻璃用于夏熱冬冷地區比較合適。
GB/T18915.1-2002《鍍膜玻璃 第一部份 陽光控制鍍膜玻璃》(2002年12月17日發布,2003年6月1日實施,同日《熱反射玻璃》JC693-1998廢止)對陽光控制鍍膜玻璃技術要求作了規定。
陽光控制鍍膜玻璃是對波長350~1800nm(0.35~1.8μm)的{TodayHot}太陽光(見圖2-2)具有一定控制作用的鍍膜玻璃。
非鋼化陽光控制鍍膜玻璃尺寸允許偏差、厚度允許偏差、彎曲度、對角線差應符合GB11614的規定。
鋼化陽光控制鍍膜玻璃與半鋼化陽光控制鍍膜玻璃尺寸允許偏差、厚度允許偏差、彎曲度、對角線差應符合GB17841-1999的規定。
外觀質量
陽光控制鍍膜玻璃原片的外觀質量應符合GB11614中汽車級的技術要求。作為幕墻用的鋼化、半鋼化陽光鍍膜玻璃原片進行邊部精磨邊處理。
陽光控制鍍膜玻璃的外觀質量應符合表2-12a的規定。
說明
優等品
合格品
針孔
直徑<0.8mm
不允許集中
0.8mm≤直徑<1.2mm
中部:3.0×S,個且任意兩釘孔之 間的距離大于300mm.
75mm邊部: 不允許集中
不允許集中
1.2mm≤直徑<1.6mm
中部:不允許
75mm邊部:3.0×S,個
中部: 3.0×S,個
75mm邊部:8.0×S,個
1.6mm≤直徑≤2.5mm
不允許
中部: 2.0×S,個
75mm邊部:5.0×S,個
直徑>2.5mm
不允許
不允許
斑點
1.0mm≤直徑≤2.5mm
中部:不允許
75mm邊部:2.0×S,個
中部: 5.0×S,個
75mm邊部:6.0×S,個
2.5mm<直徑≤5.0mm
不允許
中部: 1.0×S,個
75mm邊部:4.0×S,個
直徑>5.0mm
不允許
不允許
斑紋
目視可見
不允許
不允許
暗道
目視可見
不允許
不允許
膜面劃傷
0.1mm≤寬度≤0.3mm
長度≤60mm
不允許
不限
劃傷間距不得小于100mm
寬度>0.3mm
長度>60mm
不允許
不允許
玻璃面劃傷
寬度≤0.5mm
長度≤60mm
3.0×S,個
寬度>0.5mm
長度>60mm
不允許
不允許
注1: 針孔集中是指在φ100mm面 積內超過20個.
注2: S是以平方米為單位的玻璃板面積,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注3: 允許個數及允許條數為各系數與S相乘所得的數值,按GB/T8170修約至整數;
注4: 玻璃板的中部是指距玻璃板邊緣75mm以內的區域,其它部分為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