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環網】目前大部分媒體對歐盟木材法案的報道和傳播存在以誤傳誤的情況,稱進口到歐盟的木制品必須要通過FSC認證。如類似報道:“【歐盟發布行業新規】日前,歐盟通過了“木材及木制品規例和新環保設計指令”,將于明年3月強制執行。要求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木制品必須獲得森林管理委員會(FSC)的認證,適用于林場企業、林產品直接或間接加工企業、林產品貿易企業等”
媒體稱進口到歐盟的木制品必須要通過FSC認證才可,這將嚴重誤導木業從業人士,甚至造成不必要的僅僅損失,據木業信息網了解,真實情況是:歐盟木材法案明年三月初強制執行,要求所有出口到歐盟的木制品都要有相關的合法來源證明,但并不是說必須要有FSC認證,FSC只是其中的一種,歐盟目前也沒有明確具體的要求。
新法規要求運營商對生產商進行“盡職調查”,要求生產商提供產品描述、采伐國、數量、供貨商及貿易商的名稱和地址、表明木材和木制品符合適用法規的文件等相關信息;在此基礎上再對木材的合法性進行風險評估,審查生產商是否通過第三方森林認證(如PEFC和FSC認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