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歐盟通過了一項被稱之為2003/02/EC指令,其主要內容就是對用劇毒物品如砒霜等進行防腐處理的木材及木制品作出了嚴格的限制。
該指令規定:用含有銅、鉻和砒霜的溶液進行防腐處理的木材,在防腐液未完全揮發前不應投放市場;經工業罐裝對防腐液進行處理的木材,可作特殊的和工業用途,但必須保護人類或牲畜的安全,保證不在公共場所不被人的皮膚接觸;所有經過砒霜處理的木材投入市場時應標注:“僅{HotTag}用于專業和工業用,含有砒霜”等。
歐盟這項對木材及木制品用砒霜等劇毒物防腐處理后嚴格限制入市的指令,將于明年6月30日后強制實施,我國盡管是個木材及制品進口大國,但近年來木材及木制品出口也后來居上,逐年勁增。特別有不少品類出口到歐盟并涉及此項指令的內容范圍。為此,有必要提醒我國木材及木制品進出口省份、地區及單位、企業要及早采取措施,以確保正 常出口。此外,還應注意,這項指令還可能影響到竹、草等林農制品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