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獲悉,經國務院批準,自2008年8月20日起,對部分商品出口關稅稅率進行調整。
據介紹,本次調整的具體內容為:對一般貿易項下出口的鋁合金(征收出口暫定關稅,暫定稅率為15%;將焦炭(稅號:27040010)的出口暫定稅率由25%提高至40%;將煉焦煤(稅號:27011210)出口暫定稅率由5%提高至10%;對其他煙煤等(稅號:27011100、27011290、27011900、27012000、27021000、27022000、27030000)征收出口暫定關稅,暫定稅率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