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全國有效推廣高效節能照明產品,此前,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決定對推廣相關環節進行財政補貼。為加快推進工作,5月8日,國家發改委新聞辦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實施細則解釋說,補貼資金采取間接補貼方式,由財政補貼給中標企業,再由中標企業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減去財政補貼資金后的價格銷售給終端用戶。他提醒說,“居民購買時應認準產品上‘政府補貼、綠照工程’的標識。”
居民購買一只少掏一半錢
該負責人說,財政補貼的受益對象包括大宗用戶和城鄉居民用戶。大宗用戶是指工礦企業、寫字樓、醫院、學校、賓館、商廈、車站、機場、碼頭、道路等采用照明產品集中的場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廣高效照明產品的節能服務公司可視為大宗用戶;居民用戶是指以社區或行政村為購買單位的用戶。
財政補貼資金用于支持采用高效照明產品替代在用的白熾燈和其他低效照明產品,主要包括高效照明產品補貼資金和居委會、村委會等推廣工作經費。按規定,大宗用戶每只高效照明產品,中央財政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的30%給予補貼;城鄉居民用戶每只高效照明產品,中央財政按中標協議供貨價格的50%給予補貼。
節電省錢有助改變不合理消費方式
“中標企業應在產品外包裝和本體上印制‘政府補貼、綠照工程’字樣”,該負責人說,“居民在購買時,應認準這一標識”。目前,首批5000萬只高效照明產品推廣任務已下達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如果組織實施的好,效果顯著,“十一五”推廣量將會超過1.5億只。屆時,可累計節電290億千瓦時,少排放二氧化碳2900萬噸、二氧化硫29萬噸,節能減排效果顯著。
該負責人說,照明產品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使用高效照明產品既節電、又省錢,看得見、摸得著,效果直觀,易于被廣大群眾接受和認可。推廣高效照明產品,有助于消費者養成自覺選購節能產品的良好習慣,影響消費者的長期消費行為,對于提高全社會的節能減排意識、改變不合理的消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在部分社區、行政村先搞示范
該負責人說,財政補貼高效照明產品推廣的最終受益對象是大宗用戶和城鄉居民,因此,產品質量的好壞是這項惠民工程成敗的關鍵,生產企業必須要保證產品質量。為降低消費者購買照明產品的風險,解決老百姓反映較多的節能燈“節電不省錢”
的問題,企業必須要嚴格履行對產品使用壽命所作出的質量承諾,“我們要求有關企業推廣的照明產品質量保證期大宗用戶不少于1年、城鄉居民用戶不少于2年。”
“因各地工作基礎參差不齊,推廣初期不宜大面積鋪開。”該負責人說,“應先選擇那些白熾燈及其他低效照明產品使用相對集中、組織能力強、基礎條件好的社區、行政村等進行示范。”此外,國家鼓勵企業在推廣過程中,主動回收廢舊燈管,并進行有效處理,防止汞污染產生。對弄虛作假、騙取財政補貼資金的企業,除追繳扣回補貼資金外,還將取消其供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