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涂料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已被列為國家環境保護總局2006年完成的標準之一,并被國家標準委列為強制執行標準。目前該標準編制工作正在穩步進行,這是華東理工大學環境咨詢研究中心副教授修光利在剛剛結束的中國涂料工業協會年會上透露的。修光利教授介紹說,涂料使用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成為國際貿易中綠色壁壘的組{HotTag}成部分。限制揮發性有機物VOC的排放已成為加強行業管理、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方面,美國、歐盟等對涂料生產過程中的VOC排放制定了較為嚴格的標準,而我國目前仍執行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已不能適應目前的環保要求。據中國環氧樹脂行業協會專家了解,標準實施將以2008年1月1日為界定分為2個時間段,按現有企業和新、擴、改建企業,分別制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給予現有污染源2~3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后執行統一標準。該標準適用于我國行政管轄范圍內一切涂料生產企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處置、控制、排放管理,不適用應用涂料企業涂裝過程中的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和噪聲等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