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施工合同訂立和履行行為,保護工程項目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廣東省建設廳近日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據悉,該合同范本是省建設廳在總結我省執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情況的基礎上,參照國家有關部門、部分省市頒發的施工合同文本和借鑒國際施工合同通用條件,結合我省實際組織制訂的。合同范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和附件與格式四部分組成,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工業與民用建筑新建、擴建和改建工程,以及市政基礎設施和線路管道的施工和設備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