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綠色食品包裝通用準則》將正式出臺并將在下半年實施,其中明確規定塑料制品不允許使用發泡聚苯乙烯、聚氨酯等產品。
按照《準則》,以后食品包裝必須無毒可降解,包裝廢棄后,經過一定處理可重新回收利用;包裝表面不得涂蠟、上油;不允許涂塑料等防潮材料;紙箱上的標記必須用水溶性油墨;金屬類包裝、玻璃制品不應使用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危害的密封材料和內涂料;塑料制品不允許使用發泡聚苯乙烯、聚氨酯等產品;外包裝應有明示材料使用說明及重復使用、回收利用說明及綠色食品標志,印刷外包裝的油墨或貼標簽的黏合劑應無毒,且不應直接接觸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