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推廣節能建筑,確保全市到2008年底實現“禁實”(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目標,近日,韶關市采取了幾項重要措施加大“禁實”力度。
一是各級國土部門須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要求,不予新建、擴建、改建實心粘土磚生產企業或者異地搬遷生產實心粘土磚的生產企業及生產線辦理用地手續和采礦許可證,不予現有實心粘土磚生產企業增加新的粘土采掘用地。對實心粘土磚生產企業用地和采礦證已到期限的,不予辦理{HotTag}采礦許可證延續手續。
二是各級工商部門對工商營業執照已到期限的實心粘土磚生產企業,不予辦理延期手續;對繼續生產實心粘土磚的企業,要按無照生產經營和銷售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產品的處罰規定嚴肅處理,堅決取締無證生產實心粘土磚企業。
三是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廣東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95號),切實抓好使用環節的“禁實”監督管理和新型墻體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
四是自2006年8月7日起,凡新建、擴建、改建建筑工程未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建設單位繳納的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標準由原來每平方建筑面積4元調整到8元,返退條件和標準也作了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