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4日新西蘭農林部(MAF)向世界貿易組織衛生及植物衛生措施委員會發布“所有國家的木質包裝材料進口健康標準”的SPS通報(G/SPS/N/NZL/344)。
內容概述:木質包裝材料的定義是用于一種商品支撐、保護、或運載材料的木頭、或木質產品(不包括紙張產品)。木質包裝材料包括,如填料、板條箱、木片、墊料、托盤、卷筒和楔子。盡管裸皮木芯不在I{HotTag}SPM 15范疇內,但按本標準規定,當它用于木質包裝時,仍受新西蘭MFA的監管。
最重要的修訂內容是,按預期實施日2006年5月1日執行本標準時,所有木質包裝必須強制進行處理,未處理的進口木質包裝要補做,重發、或銷毀。關鍵要注意的是,本要求適用于集裝箱化及非集裝箱化/散裝貨物。
該標準木質包裝材料的定義是用于一種商品支撐、保護、或運載材料的木頭、或木質產品(不包括紙張產品)。它包括填料、板條箱、木片、墊料、托盤、木筒和楔子。
批準日期:2006年5月1日。
擬生效日期:2006年5月1日。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 200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