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環網】工信部20日發布了《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也于同時發布。
根據該意見稿,新建和改擴建改性瀝青類(含自粘)防水卷材項目單線產能規模不低于1000萬平方米/年;新建和改擴建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項目單線產能規模不低于300萬平方米/年。
另外,年耗標準煤5000噸及以上的建筑防水卷材生產企業,應每年提交包括能源消費情況、能源利用效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效益分析、節能措施等內容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
根據工信部發布的信息,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的意見征求將至10月15日止。
上市公司中,東方雨虹(002271)為建筑防水材料行業的龍頭,有望從準入條件中獲益,值得關注。
附:
建筑防水卷材行業準入條件
(征求意見稿)
為引導建筑防水卷材行業健康發展,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制定本準入條件。
本準入條件所稱建筑防水卷材是指改性瀝青類(含自粘)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
一、建設條件與生產布局
(一)新建和改擴建建筑防水卷材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產業規劃、當地產業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統籌資源、能源、環境、物流和市場等因素合理布局。
“十二五”期間,立足國內需求,嚴格控制增量,大力優化存量,重在調整結構,推進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新建建筑防水卷材項目要等量或減量置換現有落后產能。
(二)嚴禁在風景名勝區、生態保護區、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城市建成區和非工業規劃區等區域新建和擴建建筑防水卷材項目。
上述區域已經投產的建筑防水卷材項目,未達到本準入條件要求的,應限期整改或通過“搬遷、轉產”等方式逐步退出。
新建(含搬遷)建筑防水卷材項目應進入化工園區或具備相應治污能力的產業集聚區。
(三)嚴禁新建和改擴建聚乙烯丙綸復合防水卷材、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石油瀝青紙胎油氈、瀝青復合胎柔性防水卷材項目。逐步淘汰瀝青復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二、生產規模、工藝與裝備
(一)新建和改擴建改性瀝青類(含自粘)防水卷材項目單線產能規模不低于1000萬平方米/年(以產品標準中厚度1小的產品計,下同).
新建和改擴建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項目單線產能規模不低于300萬平方米/年。
(二)新建和改擴建建筑防水卷材項目采用1的自動化控制系統,生產工藝和關鍵設備應滿足以下基本要求:
1。改性瀝青類(含自粘)防水卷材項目生產能力不低于42平方米/分鐘,膠體磨總流量不低于40立方米/小時。
2。高分子防水卷材(PVC、TPO)項目生產能力不低于12.5平方米/分鐘,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總擠出能力不低于1200千克/小時,熱塑性聚烯烴(TPO)防水卷材總擠出能力不低于1000千克/小時。(三)新建和改擴建項目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等級。
三、能源消耗
(一)防水卷材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應符合下述規定。
產品名稱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限額準入值(千克標煤/平方米)
瀝青基防水卷材有胎不高于0.20
無胎不高于0.10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不高于0.08
熱塑性聚烯烴(TPO)防水卷材
(二)年耗標準煤5000噸及以上的建筑防水卷材生產企業,應每年提交包括能源消費情況、能源利用效率、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效益分析、節能措施等內容的能源利用狀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