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森林認證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未來5年、10年兩個階段我國森林認證的發展目標:
到2015年,在國有林區試行森林認證制度,在集體林區開展森林認證試點,引導主要外向型林產品生產銷售企業開展產銷監管鏈認證,探索擴大認證類別和范圍,初步建立國家森林認證體系并實現國際互認。
到2020年,鼓勵國有林區和集體林區積極開展森林經營認證,引導主要林產品生產銷售企業開展產銷監管鏈認證,進一步擴大認證類別和范圍,形成比較成熟的森林認證市場,完善國家森林認證體系并擴大國際互認范圍,提高森林可持續經營水平。
森林認證作為一種市場機制,力圖通過對森林經營活動進行獨立評估,將滿足可持續經營原則的森林及林產品進行認證后準入木材生產和林產品貿易中,以保證從森林經營到林產品貿易的所有環節符合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以目前全球1富影響力的森林認證體系———森林管理委員會(FSC)森林認證為例,其1條原則和標準就是要求森林經營必須尊重認證國的所有現行法律以及已簽署的國際條約和協定。因此FSC認證也是當前遏制非法木材交易、促進森林可持續經營的一種行之有效的機制。
雖然森林認證這一概念引進到我國已有10余年,對于一般公眾來說,對其認知、熱情仍處在似是而非和“預熱不熱”階段。如果你在宜家公司購買一個書架,或許會看到FSC字樣。但絕大多數國人購買家具等木制品時,還是和10年前一樣,對價格、款式的權衡,遠比有無FSC認證標志重要得多。
然而對于我國木制品出口企業來說,森林認證“慢熱”不得。這不僅從FSC森林認證被稱為其打入國際市場的“綠色標簽”、“通行證”、“敲門磚”等比喻可看出,近年美國、歐盟等相關法律的出臺,也讓這些企業一次次聽到“狼來了”的預警。
例如,2008年5月22日正式生效的美國《雷斯法案》修正案,對出口到美國的木材及其制品的合法性提出了明確要求,對非法交易規定了嚴厲的限制性條款。該法案賦予美國政府對從事非法交易的個人與公司處以罰款甚至監禁的權力,對那些進口木材在采伐、運輸過程中違反木材生產國相關法律的貿易商提起訴訟。
再如,今年7月,歐盟議會高票通過了禁止非法木材進口和交易的相關法案。按照該法案,歐盟將對非法木材采伐和貿易實行全面的統一處罰,包括向嚴重違規者實施刑事處罰。
事實上,政府對木材合法性提出更高要求并出臺相關政府采購政策,在很多發達國家已成為一種趨勢。而一些環保意識較高的發達國家,也正是我國林產品出口的主要市場。
近年我國林產品特別是家具和膠合板的出口量迅速增長。據國家林業局公開數據,今年上半年,我國林產品進出口貿易總額364.1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21.8%和41.7%。木質家具出口額59億美元,創歷史同期新高。木制品出口額14.4億美元,膠合板出口額12.5億美元,基本恢復到金融危機前的水平。
貿易專家也在不斷提醒,森林認證將成為我國木制品出口面對的又一綠色貿易壁壘。可以說,在我國加快推進森林認證發展,很大程度上也是林產品國際貿易“倒逼”的結果。用句套話,我國必須盡快“接軌”國際慣例。
有人問,開展森林認證的驅動力是什么?答案是:“與未經認證的產品相比,經過認證的木材產品在商業上更具有競爭力。”但這種競爭力的前提是已形成市場。有關專家坦言,迄今為止,“認證林產品國內市場基本沒有形成。”“中國森林認證發展的核心驅動力量還是國外市場。”
我國森林認證發展緩慢。據公開報道,2002年全國通過FSC森林經營認證的企業只有1家,后以平均每年增加兩家的速度發展,到2008年為11家。森林經營認證的總面積不到60萬公頃,僅占中國森林總面積的0.34%。
羅列發展緩慢的原因,1常聽到的是宣傳不夠,人才不足,認證機構有限;消費者環保意識差,市場對認證產品需求量少;申請手續繁瑣、認證成本高,森林經營單位申請認證積極性不高等等。近年,有關方面就如何建立由政府主導、程序便捷、成本較低的木材合法性認定辦法做了許多探索,但專家一再提醒,森林認證若有國家相應鼓勵政策助力,開展起來,效果會更好。
記者注意到,上述《意見》1后一條即提出要“制定有利于森林可持續經營和森林認證的政策措施,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將森林認證產品盡快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并逐步提高采購比例。”據悉,發達國家經驗證明,政府采購政策對培育認證林產品市場非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