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廣東將實施安全維護管理,進一步落實戶外玻璃幕墻的管理,上世紀九十年代中上旬建成的玻璃幕墻將成為管理條例的首批“受惠”用戶。相關人士指出此項工程規模空前,目前初步評估需要整治幕墻總面積有幾千萬平米之多,此后幕墻生產施工將納入正常的規范性檢驗保修。政府對這項工作的執行是肯定的,整治后將極大提高生活安全指數,真正受惠的是老百姓。
大樓外面的玻璃幕墻就像懸在路人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萬一砸下來簡直就是“斷頭鍘”。不過,廣東的老百姓今后可以放心了,記者昨天獲悉,即將實施的《廣東省建設廳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實施細則》(下稱《細則》),明令1995年以前建成的玻璃幕墻必須“體檢”,其它幕墻也要按期體檢。這相當于給幕墻加了一條“保險繩”。
根據《細則》,1995年以前建成的玻璃幕墻、2001年6月以前建成的金屬與石材幕墻必須進行一次“體檢”。建筑幕墻工程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原則上每10年應該進行一次安全鑒定。
《細則》中要求,在建筑幕墻工程竣工時,施工單位必須像出售家電一樣向建設單位也提供一份《建筑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此外,施工單位還應對建筑幕墻實施保修,保修期不少于三年。建設單位要提供幕墻工程所用各種材料質量保證書、專業的檢測報告、幕墻的抗風壓性能檢測報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