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嵊州市人民政府出臺了《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對古樹名木的分級、鑒定、管理和保護作出了具體規定,并設立專項資金用于全市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這將為生長在該市境內1萬多株古樹名木的繼續枝繁葉茂提供保障。
嵊州市現有古樹名木13445株根據有關部門調查統計,目前嵊州市境內有古樹名木13445株,分屬23科41屬71種,其中王羲之墓道邊的3棵千年檜柏、獨秀山下黃郎地村邊古樟樹已載入《中國樹木奇觀》和《浙江古樹名木》,影響深遠。然而,自然界的風風雨雨、病蟲侵襲、人為損害、社會發展{TodayHot}與建設需要而損壞等因素,正在給這些古樹名木帶來毀滅性的災難。如:王羲之墓道邊的3株千年檜柏中有1株已經死亡,黃郎地村邊的古樟樹也病魔纏身,日趨枯死。
樹齡在百年以上即為古樹名木 古樹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貴遺產,是林業資源中的瑰寶,失而不能復得。《嵊州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的出臺,為該市古樹名木撐起了一把強有力的“保護傘”。根據保護管理辦法規定,凡樹齡在100年以上,或者特別珍奇稀有、具有重要歷史、科研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樹木均為古樹名木,任何單位或個人嚴禁砍伐和擅自移植,確因特殊情況需要移植的,必須經省、市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城市各類建設項目涉及古樹名木時,應首先考慮避讓,對有特殊原因無法進行避讓的,應建立保護設施,以保證樹木有合理的生長環境和條件。
損毀古樹名木將被追究責任 《辦法》還規定,嚴禁在古樹身上刻劃、張貼、釘釘、纏繞鐵絲、拴繩掛物,嚴禁在距樹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圍內堆放物料,挖坑取土,興建臨時設施建筑,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動用明火或者排放煙氣等。違反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規定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古樹名木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因玩忽職守,致古樹名木和古樹后備資源損傷或者死亡的,也將面臨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