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浪費、礦難頻發、環境污染是長期困擾山西發展的三大難題。為了破解這些難題,山西在全國率先進行煤炭采礦權改革,并以此為突破口,在全省范圍內開始了一場深刻的變革。
2006年8月18日首批新的采礦權證在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頒發。這意味著山西省在全國率先對煤炭采礦權進行市場化改革。
來自長治縣的16位煤礦經營者成為了首批幸運兒,他們在{TodayHot}繳納了少則幾百萬,多則上千萬的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價款后,成為了這些新采礦權證的主人。
過去礦主們為了自己的利益能挖多少算多少,用最小投入換來最大收獲,從而造成了資源的浪費,回采率大大下降,山西鄉鎮煤礦的回采率就始終徘徊在15--20%左右。對此,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康有全認為,根上的問題是產權不清晰,礦主不愿意投入,資源是國家的,礦主不珍惜。解決這一系列的深層次問題要從根本上找出路,找答案。
2004年,山西省在全國率先對采礦權進行有償使用,根據煤的不同品種,每噸收取1塊3到3塊8的費用。煤礦的承包人,在交了價款后就可以成為采礦權的擁有者。雖然還沒有拿到采礦證,但礦主的積極性一下子被調動了起來了。
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副司長楊璐認為,山西作為煤炭資源大省,率先在全國進行采礦權有償取得制度,這一做法有利于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同時也促進企業珍惜利用礦產資源。應該說山西的經驗,對于下一步建立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運行機制,具有積極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