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政府出臺了新的《日照市城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實施辦法》,對部分政策進行了調整。
日照市從2003年開始推行經濟適用住房貨幣直補,經過三年多的實踐,取得了群眾滿意、房地產開發商滿意、政府滿意的成效,得到了曾培炎副總理、建設部和省委、省政府等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受到了新聞媒體的廣泛關注,被專家譽為“日照模式”,先后有40多個城市來我市考察學習。2003年參加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補貼的有6013戶,中號572戶,中號率為9.5%,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的有7戶。當年拍賣經濟適用住房用地50畝,政府凈收益3000萬元,平均每戶補貼52447元,實際發放補貼2963萬元。2004年參加經濟適用住房補貼電腦選號的有4767戶,中號572戶,中號率為12%,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的13戶。2004年國家宏觀調控凍結農轉非用地,市政府從其他土地出讓金中列支3000萬元,平均每戶補貼52447元,實際發放補貼2932萬元。2005年參加經濟適用住房補貼電腦選號的有3513戶,中號612戶,中號率為17.4%,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的10戶。市政府根據房地產平均價格指數,直接從土地出讓收益中列支3300萬元,平均每戶補貼53918元。 {TodayHot}
去年10月8日,建設部牽頭召開房地產市場調控部級聯席會議,發改委、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等部委和有關專家專題聽取了我市的匯報,對我市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給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進一步完善的意見。根據建設部的意見和市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精神,我市結合實際運作情況,對日政發〔2003〕69號《日照市城市經濟適用住房市場化運作實施細則》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并經市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新的辦法主要從五個方面進行了完善和調整:一是經濟適用住房補貼資金,直接從政府土地出讓收益中列支,不再單獨拍賣經濟適用住房用地。拍賣經濟適用住房用地,由于區位不同、地面附著物不同,同樣數量的土地,每年拍賣的價格不一樣,補貼標準不能科學把握,差別較大。同時,從規劃定點、農轉非建設用地、補償評估到招拍掛出讓和收繳出讓資金,時間長,程序復雜。為此,不再每年單獨拍賣經濟適用住房用地,經濟適用住房補貼資金直接從政府土地出讓收益中列支,建立經濟適用住房補貼專項資金。資金預算以上年度補貼總額為基礎,根據每年房地產平均價格指數調整。二是經濟適用住房補貼總額、計劃補貼戶數、每戶補貼標準根據每年房地產平均價格指數調整。規定“房地產平均價格指數上漲時,補貼資金同比例增長,增長的資金70%用于增加補貼戶數,30%用于提高每戶補貼標準。房地產平均價格指數下降時,補貼資金保持上年度水平,補貼總戶數不變,相應降低每戶補貼標準”。三是建立經濟適用住房補貼退出機制。{HotTag}規定“利用經濟適用住房補貼購買的住房,5年內上市交易的,全額退回補貼;超過5年、不滿6年上市交易的,按照補貼總額的90%退回購房補貼,每增加一年遞減10%;15年以后(含15年)上市交易的,不需向政府退回購房補貼”、“未按規定退回經濟適用住房補貼的,不予辦理房屋產權交易手續”。退回的補貼納入經濟適用住房補貼基金,用于向其他低收入家庭發放住房補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四是在申請條件方面增加了“申請人具有市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夫妻雙方平均年齡30周歲以上” 和“本人居住父母名下房屋并且父母有兩處以上房屋的,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經濟適用住房貨幣補貼”的規定。五是對申請人中號購房面積和范圍作了限定。規定 “可以在市區內的房地產市場自主選擇購買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內的商品房,不得購買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村居安置房”。
今年的經濟適用住房報名工作將于第四季度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