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處理用石英砂濾料
11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生活飲用水過濾用石英砂濾料(或以含硅物質為主的天然砂)及礫石承托料(用于濾池中承托濾料的礫石)。用于工業用水過濾的石英砂濾料和礫石承托料可參照執行。 2石英砂濾料的技術要求 2.1石英砂濾料的破碎率和磨損率之和不應大干1.5%(百分率按質量計,下同)。 2.2石英砂濾料的密度不應小于2.55g/cm3。使用中對密度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2.3石英砂濾料應不含可見泥土、云母和有機雜質,濾料的水浸出液應不含有毒物質,含泥量不應大于1%。密度小于2g/cm3的輕物質的含量不應大于0.2%。 2.4石英砂濾料的灼燒減量不應大于0.7%。 2.5石英砂濾料的鹽酸可溶率不應大于3.5%。 2.6石英砂濾料的粒徑 2.6.1單層或雙層濾料濾池的石英砂濾料粒徑范圍,一般為0.5~1.2mm。三層濾料濾池的石英砂濾料粒徑范圍,一般為0.5~0.8mm。 2.6.2在各種粒徑范圍的石英砂濾料中,小于指定下限粒徑的不應大于3%,大于指定上限粒徑的不應大于2%。 2.6.3石英砂濾料的有效粒徑和不均勻系數,由使用單位確定。 3礫石承托料的技術要求 3.1礫石承托料中的大部分顆粒宜接近球形或等邊體。 3.2礫石承托料的密度不應小于2.5g/cm3。 3.3礫石承托料應不含可見泥土、頁巖和有機雜質,承托料的水浸出波應不含有毒物質。 含泥量不應大于1%。 3.4礫石承托料的鹽酸可溶率不應大于5%。 3.5礫石承托料的粒徑 3.5.1用于單層或雙層濾料濾池的礫石承托料粒徑范圍,一般為2~4、4~8、8~16、16~32和32~64mm。 3.5.2 在各種料徑范圍的礫石承托料中,小于指定下限粒徑的不應大于5%;大于指定上限粒徑的不應大于5%。 4 檢驗方法 檢驗方法按附錄A的規定進行。 5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5.1 標志 5.1.1 石英砂濾料和礫石承托料的包裝袋上應印字標明產品名稱、粒徑范圍和生產廠名。 5.1.2 石英砂濾料和礫石承托料的包裝{TodayHot}袋上,應按表1規定的顏色印字。 表1 分類 石英砂濾料 礫石承托料mm 2~4 4~8 8~16 16~32 32~64 字的顏色 棕 黃 藍 綠 黑 紫 5.2 包裝 5.2.1 石英砂濾料和三角形石承托料宜使用耐用織物袋包裝運輸。粒徑大于16mm的粒石承托料,其包裝要求可適當降低。 5.2.2 石項砂濾料和礫石承托料的每袋包裝質量為40± 0.5kg。 5.3 運輸和貯存 5.3.1 石英砂濾料和三角形石承托料在運輸和貯存期間應防止包裝袋破損,以免漏失或混入雜物 。 5.3.2 石英砂濾料不宜與承托料及其它濾料一起堆放。 5.3.3 石英砂濾料和礫石承托料不宜與其它材料一起堆放。 附錄A石英砂濾料檢驗方法 (補充件) A.1總則 A.1.1本檢驗方法適用于石英砂濾料和礫石承托料。 A.1.2稱取石英砂濾料和礫石承托料樣品時應準確至所稱樣品質量的0.1%。樣品用量與測定步驟,應按照本方法的規定進行。 A.1.3本方法所用的容量器皿,應進行校正。 A.1.4本方法用的試驗篩,按照GB 6003-85規定執行。 A.2取樣 A.2.1堆積石英砂濾料的取樣。在濾料堆上取樣時,應將濾料堆表面劃分成若干個面積相同的方形塊,于每一方塊的中心點用采樣器或鐵鏟伸入到濾料表面150mm以下采取。然后將從所有方塊中取出的等量(以下取樣均為等量合并)樣品置于一塊潔凈、光滑的塑料布上,充分混勻,攤平成一正方形,在正方形上劃對角線,分為四塊,取相對的二塊混勻,作為一份樣品(即四分法取樣),裝入一個潔凈容器內。樣品采取量應不少于4kg。 A.2.2袋裝石英砂濾料的取樣。取袋裝濾料樣品時,由每報產品總袋數的5%中取樣,批量小時不少于3袋。用取樣器從袋口中心垂直插入二分之一深度處采取。然后將從每袋中取出的樣品合并,充分混勻,用四分法縮減至4kg,裝入一個潔凈容器內。礫石承托料的取樣量可根據測定項目計算。 A.2.3試驗室樣品的制備。試驗室收到石英砂濾料試樣后,根據試驗目的和要求進行篩選和縮分。然后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 本方法中的“灼燒或干燥至恒量”,系指灼燒或烘干,并于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后稱量,重復進行至最后兩次稱量之差不大于所稱樣品質量的0.1%時,即為恒量,取最后一次質量作為計算依據。),置于磨口瓶中保存。 A.3檢驗方法 A.3.1破碎率和磨損率 稱取經洗凈干燥并通過篩孔徑1mm而截留于篩孔徑0.5mm篩上的樣品50g,置于內徑50mm、高150mm的金屬圓筒內。加入6顆直徑8mm的軸承鋼珠,蓋緊筒蓋,在行程為140mm、頻率為150次/min的振蕩機上振蕩15min。取出樣品,分別稱量通過篩孔徑0.25mm的樣品質量和截留于篩孔徑0.25mm篩上的樣品質量。 破碎率和磨損{HotTag}率分別按式(Al)和式(A2)計算。 破碎率(%)=G1/G×100 (A1) 磨損率(%)=G2/G×100 (A2) 式中:G1――孔徑0.25mm篩上的樣品質量,g; G2――孔徑0.25mm篩下的樣品質量,g; G――樣品的總質量,g。 A.5.2密度 向李氏比重瓶中加入煮沸并冷卻至約20℃的蒸餾水至零刻度,塞緊瓶蓋。在20±1℃恒溫水槽中靜置1h后,調整水面準確對準零刻度,擦干瓶頸內壁附著水,通過長頸玻璃漏斗慢慢加入洗凈干燥的砂濾料樣品50g,邊加邊向上提升漏斗,避免漏斗附著水及瓶頸內壁粘附樣品顆粒。旋轉并用手輕拍比重瓶,以驅除氣泡。塞緊瓶蓋,在20±1℃的恒溫水槽中靜置1h后,再用手輕拍比重瓶,以驅除氣泡,記錄瓶中水面刻度體積。 樣品的密度按式(A3)計算。 r = G/V (A3) 式中:r ――樣品的密度,g/cm3; G――樣品的質量,g; V――加樣品后瓶中水面刻度體積,cm3。 A.3.3含泥量 稱取干燥濾料樣品500g,置于1000mL洗砂筒中,加入清水,充分攪拌5min浸泡2h,然后在水中攪拌淘洗樣品,約1min后,把渾水慢慢倒入孔徑為0.08mm的篩中。測定前篩的兩面先用水濕潤。在整個操作過程中,應避免砂粒損失。再向筒中加入清水,重復上述操作,直至筒中的水清澈為止。用水沖洗截留在篩上的顆粒,并將篩放在水中來回搖動,以充分洗除小于0.08mm顆粒。然后將篩上截留的顆粒和筒中洗凈的樣品一并倒入搪瓷盤中,置于105~l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 含泥量按式(A4)計算。 含泥量(%)=(G-G1)/G×l00 (A4) 式中:G――淘洗前樣品的質量,g: G1――淘洗后樣品的質量,g。 A.3.4輕物質含量 A.3.4.1配制氯化鋅水溶液(相對密度為2.0)。向1000mL的量杯中加水至500mL刻度處,再加入1500g氯化鋅,用玻璃棒攪拌使氯化鋅全部溶解(氯化鋅在溶解過程中將放熱使溶液溫度升高),待冷卻至室溫后,取部分溶液到入250mL量筒中,用比重計測其相對密度。如溶液相對密度大于要求值,則再加入一定量的水,攪拌、混合均勻,再測其相對密度,直至溶液相對密度達到要求數值為止。 A.3.4.2稱取干燥濾料樣品150g置于盛有氯化鋅溶液(約500mL)的1000mL燒杯中,用玻璃棒充分攪拌5min后,將浮起的輕物質連同部分氯化鋅溶液倒入篩網中(剩余的氯化鋅溶液與濾料表面相距2~3cm時即停止倒出),輕物質留在篩網上,而氯化鋅溶液通過篩網流入另一容器,再將通過篩網的氯化鋅溶液倒回燒杯中。重復上述過程,直至無輕物質浮起為止。 A.3.4.3用清水洗凈留在篩網中的輕物質,然后將其移入已恒量的蒸發皿中,在105~1l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 輕物質含量按式(A5)計算。 輕物質(%)=G1/G×100 (A5) 式中:G――干燥濾料樣品的質量,g; G1――干燥的輕物質的質量,g。 A.3.5灼燒減量 稱取干燥濾料樣品10g,置于已灼燒至恒量的瓷坩堝中,將蓋斜置于坩堝上,從低溫升起,在850±100℃高溫下灼燒30min,冷卻后稱量。 灼燒減量按式(A6)計算。 灼燒減量(%)=(G-G1)/G×l00 (A6) 式中:G――灼燒前干燥樣品的質量,g; G1一-灼燒后樣品的質量,g。 A.3.6鹽酸可溶率 將濾料樣品用蒸餾水洗凈,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稱取洗凈干燥樣品50g,置于500mL燒杯中,加入1+1鹽酸(1體積分析純鹽酸與1體積蒸餾水混合)160mL(使樣品完全浸沒),在室溫下靜置,偶作攪拌,待停止發泡30min后,傾出鹽酸溶液,用蒸餾水反復洗滌樣品(注意不要讓樣品流失),直至用pH試紙檢查洗凈水呈中性為止。把洗凈后的樣品移入已恒量的稱量瓶中,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 鹽酸可溶率按式(A7)計算。 鹽酸可溶串率(%)=(G-G1)/G×100 (A7) 式中:G――加鹽酸前樣品的質量,g; G1――加鹽酸后樣品的質量,g。 A.3.7篩分 稱取干燥的濾料樣品100g,置于一組試驗篩(按篩孔由大至小的順序從上到下套在一起)的最上一只篩上,底盤放在最下部。然后蓋上頂蓋,在行程140mm、頻率150次/min的振蕩機上振蕩20min,以每分鐘內通過篩的樣品質量小于樣品的總質量的0.1%,作為篩分終點。然后稱出每只篩上截留的濾料質量,按表A1填寫和計算所得結果,并以表A1中篩的孔徑為橫坐標,以通過該篩孔樣品的百分數為縱坐標繪制篩分曲線。根據篩分曲線確定石英砂濾料的有效粒徑和不均勻系數。 表A10 篩孔徑 mm 截留在篩上的樣品質量 通過篩的樣品 質量 g 百分數% d1 d2 d3 d4 d5 d6 g1 g2 g3 g4 g5 g6 g7 g8 g9 g10 g11 g12 g7/G×100 g8/G×100 g9/G×100 g10/G×100 g11/G×100 g12/G×100 表A1中:G――石英砂濾料樣品的總質量,g。 A.5.3礫石密度 礫石密度的測定,按照礫石承托料的鋪料層次及粒徑范圍分組測定。測定前將樣品洗凈和干燥至恒量,并按下述步驟分別測定。 粒徑2~4mm的樣品,按照本檢驗方法A.3.2條的規定測定。 粒徑4~8mm或8~16mm的樣品,稱取300g,慢慢加入盛有250mL(V1)煮沸并冷卻至20℃左右水的500mL量筒中,旋轉及用手輕拍量筒,以驅除氣泡。在20±1℃的恒溫水槽中靜置1h后,再用手輕拍量筒,以驅除氣泡,記錄量筒中水面刻度體積(V2)。 粒徑16~32mm的樣品,稱取量為1000g,用1000mL量筒,加500mL水。粒徑32~64mm的樣品,稱取量為1500g,用2000mL量筒,加1000mL水,按照上述方法測定。 礫石的密度按式(A8)計算。 r = G(V2-V1) (A8) 式中:r ――樣品的密度,g/cm3; G――樣品的質量,g; V1――加樣品前量筒中水面刻度體積,cm3; V2――加樣品后量筒中水面刻度體積,cm3。 A.3.9礫石含泥量 將樣品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并按表A2規定分別測定。 稱取上表中規定的樣品質量,置于搪瓷盆中并加入清水浸泡2h后,在水中攪拌淘洗樣品。以下操作按照本檢驗方法A.3.3條作。其含泥量按式(A4)計算。 表A2 樣品粒徑 mm 2~4 4~8 8~16 16~32 32~64 樣品質量 g 500 1500 2500 5000 5000 A.3.10 礫石鹽酸可溶率 將樣品用蒸餾水洗凈,在105~110℃的干燥至恒重,并按表A3的規定分別測定。 表A3 樣品粒徑 mm 2~4 4~8 8~16 16~32 32~64 樣品質量 g 500 1500 2500 5000 5000 1+1鹽酸量 mL 320 320 800 800 1600 稱取上表中規定的樣品質量,置于1000ml的燒杯中(樣品質量500g用2000ml燒杯),加入上表中規定的鹽酸量,在室溫下靜置,待停止發泡30min后,傾出鹽酸溶液,用蒸餾水反復洗滌樣品(注意不要讓樣呂損失),直至用pH試紙檢查洗凈水呈中性為止。把洗凈后的樣品在105~110℃的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 鹽酸可溶率按照式(A7)計算。 附錄B濾料和承托料的鋪裝方法 (參考件) 本鋪裝方法適用于單層和多層濾料濾池。 B.1準備 B.1.1配水系統安裝完畢以后,先將濾池內雜物全部清除,并疏通配水孔眼和配水縫隙,用反沖洗法檢查配水系統是否符合設計要求。 B.1.2在濾池內壁按承托料和濾料的各層頂高畫水平線,作為鋪裝高度標記。 B.1.3仔細檢查不同粒徑范圍(三層濾料濾池中還要檢查不同種類)的承托料,按其粒徑范圍,從大到小依次清洗,以備鋪裝。 B.2 鋪裝 B.2.1輔裝最下一層承托料時,應注意避免損壞濾池的配水系統。待裝承托料應吊運到池內,再行鋪撒;或者使池內充水至排水槽頂,再向水中均勻撒料,然后排水,使水面降至該層頂面高度水平線、用鍬鋪勻,鋪裝人員不應直接在承托料上站立或行走,而宜站在木板上操作,在池內的操作人員應盡量少,以免造成承托料的移動。在下一層鋪裝完成后,才能鋪裝上一層承托料。 B.2.2 每層承托料的厚度應準確、均勻,用鍬或刮板刮動表面,使其接近于水平面,高度應與鋪裝高度標記水平線相吻合。 B.2.3 在鋪畢粒徑范圍等于或小于2~4mm的承托料后,應用該濾地上限沖洗強度沖洗。停止沖洗前,應先逐漸降低沖洗強度,以完成有效的水力分級,使輕物質升至承托料的表面。再排水、刮除輕物質。 B.2.4 承托料全部分層鋪裝就位后,采用從池頂向水中均勻撒料的方法,撒入預計數量的濾料(包括應刮除的輕物質和小于指定下限粒徑的細顆粒)。然后進行沖洗,沖洗后刮除輕物質和小于指定下限粒徑的顆粒。按上述方法操作后如濾料厚度達不到規定的數值,應重復上述操作直到符合要求為止。如果是雙層或三層濾料濾池,則應在沖洗下層濾料并完成刮除輕物質和小于指定下限粒徑顆粒后,才能鋪裝上一層濾料。無煙煤濾料投入濾池后,應在水中浸泡24h以后,方可進行沖洗和刮除的操作。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原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城市建設管理局提出。 本標準由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院歸口。 本標準由中國市政工程中南設計院負責起草及解釋。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樂麗孫、徐均官、徐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