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開發商一味追求容積率,今后規劃部門在做城市規劃時要先行提出土地使用強度管制區劃。建設部城鄉規劃司司長唐凱日前表示,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要“提出土地使用強度管制區劃和相應的控制指標,控制指標包括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積率、人口容量等。”
唐凱說:“蓋的房子密度過大,土地使用效率提高了,但由于人口過于密集,不僅給交通帶來巨大壓力,而且通風、采光{HotTag}等也都難以通過自然的方式解決。為了保證使用者的舒適度,不得不大量使用其他能源來解決這些矛盾,造成污染增加、能耗增加。”
唐凱說,盡管建設部提倡各地建設節能省地型建筑,但絕不是鼓勵這種對土地資源的“超強度”使用,今后各地規劃部門在進行城市規劃,特別是中心城區規劃時,要先期提出土地使用強度管制區劃,詳細確定規劃用地范圍內各類用地的界線和性質,提出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指標,而且這些控制指標將確定為強制性內容,各方在執行時不得輕易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