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我國環境衛生、人體健康和工農業生產安全,根據我國商檢法有關規定,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出2003年115號公告,決定對向中國大陸地區出口廢物原料的境外供貨企業(以下簡稱供貨企業)采取臨時注冊管理措施,以加強對進口廢物原料監督管理。臨時注冊管理措施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國家質檢總局開始受理供貨企業臨時注冊申請。自2004年7月1日起,未獲得國家質檢總局臨時注冊的供貨企業的廢物原料不得進入中國境內,經國家質檢總局認可的檢驗機構不得受理報檢出證,入境口岸檢驗檢疫機構不受理其報檢申請。
臨時注冊管理措施要求供貨企業申請臨時{TodayHot}注冊應符合以下條件:(一)該企業系所在國家(地區)合法的經營企業。(二)有固定的辦公或加工場所,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三)熟悉、掌握中國環境保護技術法規和相關環境保護控制標準,并具備相應的基礎設施和檢驗能力。(四)具有相應的質量保證體系或取得相應的環境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資格證書。(五)具有相對穩定的供貨來源,并對供貨來源有環保質量控制措施。(六)近三年內未發現過重大的安全、衛生、環保質量問題。
供貨企業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臨時注冊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進口廢物原料境外供貨企業注冊申請書》(該申請書空白表格可到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上下載:http://www.aqsiq.gov.cn/cms/template/channel_all.html?cid=8)。
(二)商業登記文件(復印件)。
(三)環境質量保證體系文件或認證資格證書。
(四)基本供貨來源和環保質量控制措施的說明。
(五)近三年向中國出口廢物原料的安全、衛生、環保、質量狀況和相關證明。
(六)國家質檢總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要注意的是提交國家質檢總局有關申請臨時注冊的文字材料須用中文或中英對照文本。
經審查材料、組織評審考核,國家質檢總局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臨時注冊并頒發臨時注冊證書,授予臨時注冊編號,臨時注冊證書有效期為2年,期滿要求續延的,申請人應在有效期滿前3個月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續延申請。
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進口廢物原料供貨企業的臨時注冊管理參照該公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