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萬元一套房子花光了這輩子的積蓄不說,可一買才知道買房子有這么多貓膩,讓人感覺一不小心就得掉坑里,開發商是該自律自律的時候了。”新年伊始,記者一上班就接到不少消費者的電話,焦點話題就是已經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鄭州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自律公約》。
自律不是作秀,而是一種責任
對于鄭州市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第一部自律公約,新上任的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王廣國高度評價“這是鄭州市房地產行業市場發展的里程碑”。他告訴記者:“目前房地產業確實存在著一些問題,有一些管理輻射不到的地方。自律公約的實施,可以在行業間形成一種相互監督的氛圍,作為房{TodayHot}地產企業正確引導消費的一個措施。
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研究會副會長、鄭州中方園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陳永康認為,一方面現在的政策環境已經向開發商提出了這樣的要求,另一方面開發商也到了必須扛起“責任感”大旗的時候。他說:“房地產企業只有樹立起公信力,回饋社會,自律經營,才能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只有大家都誠信了,房地產業才會良性發展,老百姓也才會傾其一生的積蓄來購買你的房子。提供一種公開的經營方式,這是一種內在需要的反映,企業決不應視為作秀,而應實實在在地照公約來做。”
開發商 “他律”更需“自律”
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研究會會長梁裕民對公約也進行了形象的詮釋。他認為,自律公約就是變規定“要我做”為“我要做”,如果說以前是政府要開發企業“必須要這么辦”的話,現在變成了開發企業“自己要這么辦”,作為有社會責任感和職業良知的開發商,應該從“他律”走向“自律”。
在自律公約上,記者清楚地看到對會員單位的自律規范{HotTag}和違規懲戒措施,梁裕民副局長宣布,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研究會已經把協助政府部門、加強行業自律寫在了2006年工作計劃的第一位。
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研究會副會長陳永康說:“自律公約只是剛剛出臺,各開發商對自律公約的認識程度不同,因此從公約變成自覺的行為肯定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他告訴記者,針對這些情況,鄭州市住宅與房地產業研究會除了會和媒體、政府配合外,還將成立常務的監督機構,并在社會上聘請更多的監督員,采取多種手段來遏制違規行為的出現,使這一公約真正成為大家的自覺行為。對于違規的企業,協會首先會提出警告,然后再報行政主管部門,嚴重的會進行降級等一系列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