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岳家莊鄉中心學校塑膠操場基礎工程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1、項目名稱:新泰市岳家莊鄉中心學校塑膠操場基礎工程,工程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已落實到位。 《==招標投標法 第五十一條 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來源:十環招標網==》 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一個標段,預算資金為153.2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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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詳見工程量清單。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新泰市岳家莊鄉中心學校塑膠操場的使用要求。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最新標準。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標準。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魯財庫[2007]32號、財庫[2017]141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6、工期和地點: 60 天。 施工地點:新泰市岳家莊中心學校。 7、服務標準、服務期限: 服務標準:合格 服務期限:簽訂合同至本項目質保期滿。 8、驗收標準:執行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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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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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2020年4月14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0-04-15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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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新泰市岳家莊鄉中心學校 | 地址:山東省新泰市岳家莊鄉 |
聯系人:徐興亮 | 聯系方式:7982269 |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騏驥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新泰市青云街道金斗路6號 |
聯系人:張磊 | 聯系方式:18805383111 |
『需求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