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公用事業管理中心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八路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工程施工及監理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本項目對東八路西側沿線(南二路-永紅路)進行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 《==招標投標法 第六十二條 任何單位違反本法規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強制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的,責令改正;==來源:十環招標網==》 主要內容包括:對東八路沿線汽車4s店、企業辦公樓及廠房進行立面改造等工程。 本次招標項目計劃投資約1339萬元,其中,施工計劃投資約1300萬元,監理計劃投資約39萬元。 本項目施工分為7個分包,監理1個分包: A包東八路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工程施工(南一路至運河路),計劃投資約133萬元; B包東八路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工程施工(運河路至府前街),計劃投資約141萬元; C包東八路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工程施工(府前街至遼河路),計劃投資約118萬元; D包東八路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工程施工(遼河路至黃河路),計劃投資約227萬元; F包東八路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工程施工(黃河路至大渡河路),計劃投資約109萬元; E包東八路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工程施工(汾河路-北一路),計劃投資約142萬元; G包東八路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工程施工(大渡河路-北一路/汾河路-永豐河),計劃投資約166萬元; H包東八路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工程監理,計劃投資約39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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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及數量:對東八路沿線汽車4s店、企業辦公樓及廠房進行立面改造等工程。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對東八路西側沿線(南二路-永紅路)進行環境整治和風貌提升,提升城市形象。 3、需執行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采購項目需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落實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企業發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地點為采購人指定地點。 7、采購標的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 8、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售后服務按采購人要求。驗收標準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招標文件要求進行考核、驗收。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工農關系由中標人自行處理,費用自理。對于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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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于2020年3月13日組織相關專家對以上采購需求方案進行合理、合規性論證,詳細情況如下: 1、論證專家名單:詳見后附 2、論證意見: 本項目采購需求響應相關政策文件精神,需求內容完整、標準規范、描述準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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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20年3月13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0-03-17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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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公用事業管理中心 | 地址:東營市東城東四路21號 |
聯系人:孫先生 | 聯系方式:18562028065 |
2.采購代理機構:瑞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東營分公司 | 地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廬山路1188華泰金融中心 |
聯系人:李先生 | 聯系方式:0546-6099718/13376477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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