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輔助服務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聊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輔助服務項目,預算569.82萬元 |
|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聊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輔助服務項目, 每年189.94萬元,服務期限3年,共計569.82萬元。 《==招標投標法 第十九條 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來源:十環招標網==》 2.需實現的功能和目標:聊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輔助服務。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國家標準:執行國家相關標準 行業標準:執行行業相關標準 地方標準:執行地方相關標準 其他標準:/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有關質量驗收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安全要求: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及安全技術規范。 技術規格:符合國家相關技術規范。 物理特性:/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相關的政府采購政策。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交付或實施時間:以招標文件中約定時間為準。 交付或實施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務標準: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相關工作。 服務期限:采購人指定期限。 服務效率:接到通知后,及時完成相關工作。 8.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詳見招標文件。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
三、論證意見: 詳見附件 |
|
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20年3月13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0-03-17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
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聊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地址:高新區長江路1號 |
聯系人:劉先生 | 聯系方式:06358506887 |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冠宇招標有限公司 | 地址:山東聊城東昌府區利民東路26號東昌府區水利科技推廣中心大樓501、502 |
聯系人:榮飛 | 聯系方式:15725565253 |
『需求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