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自來水公司南郊水廠優質水車間前置碳罐更換填料(顆粒活性炭)采購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南郊水廠優質水車間前置碳罐更換填料(顆粒活性炭)采購項目,計劃投資約30萬元。 《==招標投標法 第十五條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范圍內辦理招標事宜,并遵守本法關于招標人的規定。==來源:十環招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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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 采購內容:南郊水廠優質水車間前置碳罐更換填料(顆粒活性炭)采購。 采購數量:本項目共分一個分包;具體技術服務內容及詳見附件。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該項目采購要求。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 與本項目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招標文件要求。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詳見附件。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支持本國產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監獄企業及殘疾人企業等政府采購政策。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40日內完成。 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購人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保質、保量的完成服務工作。 8.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國家、省市相關規范。 9.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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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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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20年3月4日起,至2020年3月9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0-03-10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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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東營市自來水公司 | 地址:東營區南一路262號 |
聯系人:朱振良 | 聯系方式:0546-8310016 |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新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地址:山東東營東營東營膠州532 |
聯系人:張女士 | 聯系方式:0546-8309198 |
『南郊水廠優質水車間前置碳罐更換填料(顆粒活性炭)采購項目需求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