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陽縣交通運輸局鶴堽路、茅張路交通信號燈安裝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1、項目名稱: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交通運輸局鶴堽路、茅張路交通信號燈安裝項目 2、項目概況:鶴堽路與代石路、黃沙路與茅張路交叉路口安裝交通信號燈 3、預算控制價:35.92萬元 。 《==招標投標法 第五十九條 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來源:十環招標網==》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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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山東省泰安市寧陽縣交通運輸局鶴堽路、茅張路交通信號燈安裝項目。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工程相關使用要求。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達到國家相關要求合格標準 4、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財庫[2014]68號、財庫[2017]141號、魯財庫〔2007〕32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5、交付或實施時間:60日歷天。 交付或實施地點:位于鶴堽路與代石路、黃沙路與茅張路交叉路口。 6、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依據設計文件的要求,本招標工程項目的材料、設備、施工須達到相關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施工技術規范、設計施工圖紙及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行業的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的要求。 7、驗收標準:合格標準。 8、其他技術及服務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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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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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19年9月29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9-09-30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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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寧陽縣交通運輸局 | 地址:寧陽縣東街139號 |
聯系人:韓艷艷 | 聯系方式:5681228 |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省魯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創業大街71302室 |
聯系人:李菲 | 聯系方式:15662089717 |
『需求方案.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