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壽光分局關于國控地表水彌河張建橋水質自動監測站建設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因工作需要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壽光分局決定建設國控地表水彌河張建橋水質自動監測站。 《==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一條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來源:十環招標網==》 項目總預算32.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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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壽光分局決定建設國控地表水彌河張建橋水質自動監測站。 項目總預算32.6萬元。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或其他等有關標準要求。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相關規定。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 號)、 《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 [2011]300 號)、《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 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財政部、 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 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節能環保政策等。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地點:壽光市。 7.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8.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現行國家驗收標準、施工規范、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及當地政府有關文件規定。 9.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達到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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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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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9-09-28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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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濰坊市生態環境局壽光分局 | 地址:壽光市商務小區3號樓160室 |
聯系人:采購科室 | 聯系方式:0536-5205989 |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恒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東濰坊壽光正陽路與農圣街路口東50米 |
聯系人:周桂蘋 | 聯系方式:17860235699 |
『需求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