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公安局物管中心智能化改造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利津縣公安局物管中心智能化改造項目,預算資金為80萬元。 《==招標投標法 第五十八條 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轉讓、分包無效,處轉讓、分包項目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來源:十環招標網==》 |
|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一)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見附件。 (二)需實現的功能和目標:提升利津縣公安局物管中心智能化水平。 (三)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符合相關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和規范。 (四)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要求。 (五)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落實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殘疾人就業、支持監獄企業發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等。 (六)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見采購文件。 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七)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本項目的工作。 (八)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按照國家相關驗收標準及采購文件要求進行考核、驗收。 (九)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無。 |
|
三、論證意見: 無。 |
|
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9年8月24日起,至2019年8月27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9-08-27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
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利津縣公安局 | 地址:利津縣 |
聯系人:左先生 | 聯系方式:/ |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金正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東東營東營區府前大街67萬達國際大廈 |
聯系人:張先生 | 聯系方式:0546-8055118 |
『利津縣公安局物管中心改造項目技術參數0824.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