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天外村停車場以及天外村至紅門路沿線公交港灣改造提升園林綠化工程政府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1、項目名稱:天外村停車場以及天外村至紅門路沿線公交港灣改造提升園林綠化工程 2、招標控制價:74.51萬元。 《==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一條 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相應能力;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有規定的,聯合體各方均應當具備規定的相應資格條件。==來源:十環招標網==》 本項目招標控制價已由泰安市政府投資評審中心審核備案。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項目概況:本項目已由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園林綠化部分進行招標采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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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本次改造的公交港灣均位于環山路和龍潭路,綠化部分包含苗木移栽與栽植、景石移位等;(具體內容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完成對天外村停車場以及天外村至紅門路沿線公交港灣改造提升工程園林綠化施工。 3.需滿足國家、行業、地方及其他標準、規范。 4.需滿足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魯財庫〔2007〕32號、財庫[2014]68號、財庫[2017]141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計劃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的書面通知為準。 地點:具體地點根據采購人要求。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滿足項目需求。 8.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 以上技術規范有最新要求時,執行國家、行業最新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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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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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8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9-06-09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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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 地址:泰安市泰山區金山路32號 |
聯系人:焦梅 | 聯系方式:0538-8538339 |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龍潤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東段畜牧局東綜合樓三樓 |
聯系人:李蘋 | 聯系方式:18953893299 |
『附件:需求方案(公交港灣園林綠化)終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