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生態環境局嵐山分局嵐山經濟開發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揮發性有機物監測設備購置項目變更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1.項目名稱:山東省日照市生態環境局嵐山分局嵐山經濟開發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揮發性有機物檢測設備購置項目。 《==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二條 投標人不得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來源:十環招標網==》 2.分包情況:1個包。 3.采購總預算:27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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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嵐山經濟開發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揮發性有機物檢測設備購置項目。 2.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根據國家及相關行業標準執行。 3.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4.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按招標文件約定執行。 5.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按招標文件約定執行。 6.驗收標準:根據招標文件、國家及相關行業標準執行要求執行。 7.其他技術、服務等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本項目需落實的節能環保、中小微型企業扶持、監獄企業扶持、殘疾人福利性企業等政府采購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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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經論證,一致同意開展采購工作。 論證專家:楊金鋒、宋宜軍、 張凱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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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9-05-25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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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日照市生態環境局嵐山分局 | 地址:轎頂山路539號 |
聯系人:徐文秀 | 聯系方式:2953688 |
2.采購代理機構:日照興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東日照莒城陽狀元社區臨沂西路中段 |
聯系人:徐甲文 | 聯系方式:18769301113 |
『變更技術參數-及專家論證意見.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