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縣環境保護局冠縣水環境自動監測能力建設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冠縣水環境自動監測能力建設項目設備采購及安裝,預算金額1978萬元。 《==招標投標法 第三十七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來源:十環招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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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標的需實現的功能:提高冠縣水環境自動監測能力。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要求:執行政府采購政策。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享受評審中價格扣除的政府采購政策;價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業價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評審報價參與評審。在政府采購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評審中價格扣除的政府采購政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價格扣除幅度:6%。用扣除后的評審報價參與評審。除本招標文件中明確規定使用進口產品外,投標文件中不允許含有產自境外的進口產品,否則其投標文件按無效處理。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實施品目清單管理,強制采購《政府采購品目清單》中規定的強制節能產品,優先采購列入《政府采購品目清單》內的其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2、采購標的需執行的標準國家相關標準: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現行標準地方標準:現行標準其他標準:現行標準3、標的要求質量要求:滿足國家、省、市相關規范及其他相關專業現行規范安全要求:達到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要求技術規格:詳見附件物理特性:滿足相關規定4、交付要求標的數量:詳見附件。交付或實施時間:滿足招標人要求。交付或實施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5、服務要求服務標準:滿足國家、省、市相關規范及其他相關行業現行規范服務期限:滿足招標人要求服務效率:及時響應驗收標準:執行國家及地方標準規范、采購合同、招標文件及中標人投標文件。6、其他技術及服務要求: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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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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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9年4月12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9-04-16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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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冠縣環境保護局 | 地址:冠縣國防大廈 |
聯系人:曹隊長/孫局長 | 聯系方式:13455085503/17862576787 |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正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地址:山東聊城開發區東昌路159號 |
聯系人:張新艷 | 聯系方式:16606356339 |
『4.12需求參數及論證意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