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高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公務用車采購項目采購需求公示 | |
一、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為滿足公務用車需求,擬對高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公務用車采購項目進行采購,項目預算為54萬元。 《==招標投標法 第七條 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來源:十環招標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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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本次招標項目為高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公務用車采購項目。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公務用車需求。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達到國家法律規范要求或相關行業標準。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或相關行業標準。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財庫[2011]181 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4】68 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魯財庫【2017】32 號《山東省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評審辦法》。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按照采購人要求時間按時供貨安裝;地點為:高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7.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以采購文件要求為準。 8.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達到國家標準要求或相關行業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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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證意見: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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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時間: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 |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19-04-15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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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聯系方式 | |
1、采購單位:高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地址:高密市康成大街2999號 |
聯系人:項龍 | 聯系方式:0536-2897705 |
2.采購代理機構:山東齊信招標有限公司濰坊分公司 | 地址:濰坊市東風東街4899號 |
聯系人:張海霞 | 聯系方式:0536-2259850 |
『2、附件:高密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公務用車采購項目-需求報告方案.pdf』 |